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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及操作问答

一、问:个人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问:个人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答: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三、问: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如何确定?

答: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四、问:企业的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时,线上申报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线上申报办理流程为:转让方提交申请受让方核对确认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转让方申报缴纳。

准备资料如下:

在开始办理网上申报之前,请提前准备好以下个人股权转让相关纳税资料,并将其转化为电子版(支持PDFPNGJPGJPEGBMP格式,单个资料上传时包含的文件数量不超过10个、大小不超过20M)。

1.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必报)。合同中应明确转让时间、交易价格、股权数量、股权性质等信息。

2. 资产价值评估报告(选报)。符合《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四条规定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其他情形则无需提供。

3. 其他证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选报)。符合《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选报)。比如能够证明被转让股权的原值、合理费用等材料,具体以纳税人实际情况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五、问:个人股权转让中转让方提交申请的操作步骤是什么?

答: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点击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也可以直接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首页,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的方式登录。

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进入股权转让资料报送页面。

3.选择【股权转让资料报送】,点击确定

4.系统弹出个人股权转让业务办理须知。请认真阅读办理须知所需材料,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然后点击【进入填报】。

5.依次录入基本信息”“股权转让信息”“收入与扣除信息,最后进行税款计算。标有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

1)录入基本信息。录入被投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税款所属期、股权转让情形。

2)录入股权转让信息。该部分由被投资企业信息”“股权转让方信息”“股权受让方信息附报资料四部分组成。选择填写可填写相关股权转让信息;选择上传可上传相关附报资料。

点击被投资企业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其中转让合同编号为转让、受让双方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股权转让合同编号,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

点击股权转让方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填报股权转让份额、转让股权占企业总股份比重、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价格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

点击股权受让方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选择受让方类型,填报股权受让方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

附报资料上传:纳税人上传股权转让合同,并根据情况上传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其他证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录入收入与扣除信息。包括收入、税前扣除费用、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相关信息。若有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点击【填写捐赠项目】进行填写。核实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税款计算。系统自动根据填报数据,展示本次计税明细及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料,系统弹出确认提交提示弹框,点击【确定】。

6.股权转让信息提交至受让方确认。如果受让方为自然人,需要其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查看并确认信息。如果受让方为企业,需要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查看并确认信息。请记得提醒受让方进行查看确认。

六、问:转让方提交股权转让信息后,受让方如何进行信息确认?

答:1.对于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受让方会收到相应的提醒确认短信、弹屏、站内信提醒,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查看并确认股权转让信息是否有误。

1)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

受让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下方消息,可查看股权转让信息确认消息。进入信息确认提醒界面后,点击查看股权转让详情进入信息核对界面。

受让方应认真核对股权转让信息,核对完成后选择核对结果。若选择信息无误则直接点击提交,若选择信息有误则填写相应原因后点击提交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受让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首页消息中心,进入站内信。点击股权转让信息确认,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

若选择信息无误则直接点击提交,若选择信息有误则填写相应原因后点击提交 

2.对于受让方为企业的,受让方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WEB端)查看股权转让确认信息,并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可参考上述相关操作。

特别提示:

1. 对于受让方未及时确认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进一步提醒受让方查看确认;对于受让方确认不通过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根据受让方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至受让方确认。

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可以查看股权受让方的确认结果(受让方确认中受让方确认不通过)。

2. 对于受让方确认通过的,会自动转入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环节。若资料存疑,税务人员将推送短信、弹屏、站内信提醒至转让方,告知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佐证。审核通过后,税务人员将发送短信、弹屏、站内信消息提醒转让方正式发起申报流程。

七、问:个人股权转让,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1.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可以查看主管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材料的审核进度。

提醒事项:在税务机关终审完成之前,纳税人可撤销申请。撤销后状态变更为已撤销,受让方和税务机关均无需进行处理。

2.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已完成,如果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受理不通过,则可以点击查看,根据税务机关受理不通过原因,对已提交的股权转让材料进行修改作废。如果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则可以点击发起申报进入申报缴税环节。

注意:申报信息全部来源于审核通过的资料报送信息,如需调整,必须从源头资料报送改起!

3. 进入申报缴税环节,若存在应补税款,申报完毕后可直接在线缴款,也可从【我要查询】-【申报查询】-【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中通过立即缴税进行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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